各部门、单位,各市县电大、广大校友:
为迎接40周年校庆,学校已于2019年1月2日向全省电大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校4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的通知》(鲁电大校办字〔2019〕1号)。为更好地开展校庆征文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
亲历和见证——我与电大
二、征文内容
与学校有关的重要人物、重大事件的追忆,经历学校发展重大节点事件的亲历者、见证者的叙述;反映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在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;记录真实学校生活趣闻轶事,追忆恩师风范、师生情谊、同窗情谊;对学校未来发展、建设的展望;反映校友奋斗成长、服务社会、报效祖国的事迹等。
三、征文对象
全省电大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领导、老同志和广大校友。
四、征文时间
即日起至5月30日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各部门、单位,各市县电大要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积极参与撰稿。
2.题目自拟,观点鲜明、主题突出,文字简洁洗练。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若为传记或人物专访,请附相关照片。
3.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套改。
4.文稿为word文档格式,请注明姓名、单位,自留底稿,由各部门、单位统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dddxcb@126.com,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“校庆征文”。联系人:董美华,电话:0531-82626643。
六、征文评选
征文最终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奖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奖励。征文将汇编专辑出版,颁发入编证书。同时在《山东电大报》、学校主页网站、学校官方微信等宣传平台上选登。
党委宣传部
2019年3月20日